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死亡怎么办?
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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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死亡怎么办?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陈琳律师解答: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取得的租赁物使用权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范畴,因此,在承租人死亡时,该使用权无法作为遗产。故,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若租赁合同有约定承租人死亡时应如何处理,按租赁同约定执行;若租赁合同无约定,因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一方已不具备合同履行能力,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关系终止。但《民法典》对房屋租赁合同有特别的规定,即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承租人生前有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陈琳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期间一方承租人死亡的,共同承租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如果没有共同承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陈琳律师简介
本人一直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在企业设立、运营、改制、投融资以及退出过程中提供咨询、诉讼、方案定制等全流程专业法律服务;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领域具备丰富的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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