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抵押担保 >> 债务有两个以上的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该怎么办?
很多人的债务都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那么,债务有两个以上的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的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该怎么办?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行为系承担担保责任。
2、受让债权的担保人作为债权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该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相应份额的,依照以下规定处理: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四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行为系承担担保责任。受让债权的担保人作为债权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相应份额的,依照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债务有两个以上的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行为系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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