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想要卖房的时候怎么办?
在生活中,房屋买卖的情形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时候是因为经济原因想把自己的房产卖掉,想要卖房子,必须要有房屋产权才可以,那么,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想要卖房的时候怎么办?
一、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想要卖房的时候怎么办?
如果该房屋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卖方就只需要房产证上面所登记的产权人签字办理手续即可。如果房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只有一人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有,卖房应当经过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
二、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先进行评估,再对另一方进行分配;若双方都想拥有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
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产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再进行分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一方未经另外一方同意,便将房屋进行出售,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格并办理登记手续,另外一方主张追回的,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产属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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