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被拘役过可以当警察吗?
很多人从小的梦想就是当警察,但是要当警察的话,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那么,被拘役过可以当警察吗?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拘役过可以当警察吗?
被拘役过不可以当警察,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人民警察,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所以,被拘役过不可以当警察。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以上就是“被拘役过可以当警察吗?”的相关内容,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拘役是主刑之一,所以受过拘役处罚是不能当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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