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什么是简单共同犯罪,什么是复杂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当中存在着很多的犯罪角色,例如主从犯亦或是胁从犯和教唆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一种犯罪角色之间的刑事责任都是不一样的,有不同的规定。那么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怎样划分?
网友询问:
什么是简单共同犯罪,什么是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也可称为共同实行犯,指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的共同犯罪。也就说明了在简单共同犯罪中,仅仅会出现实行犯,而不会有组织罪犯和帮助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实行犯也并非根本不存在行为的分工,只有在并进的共同实行犯中共同犯罪人都完全实施了犯罪的实行行为,如甲和乙一同对丙实施暴力,进而一起将乙的财产劫走;在分担的共同实行犯中,在实行行为内部还存在着分工,如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中,一部分人实施暴力手段,另一部分人实施取得财物的行为。
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分工的共同犯罪。非实行行为具体包括教唆行为、组织行为和帮助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类情况:
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行为、对象、主体等,只要具体事实符合其中之一,便成立犯罪;
另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的行为等,具体事实同时符合刑法规定时,才成立犯罪。
具体而言: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组织行为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和领导的行为;教唆行为是指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行为;帮助行为是指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的行为。具体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的分工、实行行为与帮助行为的分工、组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分工,也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的分工,还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组织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等等。
浙江德睦律师事务所方慧敏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的主体有哪些情形:
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要求,不会构成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此之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则应负刑事责任。
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犯罪的人必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共同犯罪本身而言,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方慧敏律师简介
杭州律师协会会员,四级律师,法学学士学位,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经济合同纠纷等,为多家公司、单位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具备实务经验。精研法律与实务,在锐意进取中不断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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