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非法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他人的财产应当尊重,不得侵犯,如果进行盗窃、抢夺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非法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非法占有,达到法定数额的,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一、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怎么区分?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侵占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包含金钱、遗忘物、埋藏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过失的除外。
非法占有罪,在民事上是不当得利,但是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自诉案件,由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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