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是什么?哪些属于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一、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二、哪些属于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经济纠纷的特点是:纠纷主体的特定化、纠纷内容的多样化、纠纷所属范畴民事化、解决方式多样化。
三、经济纠纷案件会坐牢吗?
单纯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经济纠纷中涉及有其他的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比如合同诈骗,就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坐牢。因此,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可做出准确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