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精神疾病患者直播打赏款被退回
第32个“全国助残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残疾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桩涉及退还网络主播打赏的案例中,当事人魏某在精神病发作期打赏主播15.5万元。最终在法院调解下,某网络科技公司退回魏某10万元,有效保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精神病发作期间的打赏行为与其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按照规定,获得利益方应当将所取得的打赏款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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