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高圆圆起诉食品公司侵权案胜诉了
近日,女演员高圆圆与云南板咋很食品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的法律文书公开。文书显示,高圆圆诉称,被告擅自在对外推广宣传过程中及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高圆圆的肖像及姓名,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和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向原告道歉并赔偿20.4万余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对于自己的肖像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任何人不经过肖像权人自己的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肖像。
这也就意味着,在不存在阻却违法事由的情况下,不论使用权人使用他人的肖像是否是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没有经过其本人同意都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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