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33岁女儿遭父亲家暴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湖南长沙33岁女子冯某因生活琐事遭父亲殴打,随后冯某报警,并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冯某从小就被父亲以教育的名义殴打、辱骂,但因为念及亲情,之前从没尝试过报警求助。最终,法院根据申请,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那么对于这个人身保护令,如果想要申请到,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
如果想申请到人身保护令,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也就是说要明确施暴者是谁。
二、有具体的请求。也就是要说明想要获得哪些保护。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的,则申请人申请后,法院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情况紧急的,额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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