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委员建议立法惩治“35岁”就业歧视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呼吁相关部门通过立法方式惩治“35岁”就业歧视。
在洪明基看来,35岁的青年人经过十几年工作的摸爬滚打,有了经验和阅历,能力也经过历练和积累,正好是工作、奋斗、打拼事业最好的年龄。我国《劳动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所以,劳动者就业更不能因为年龄而受到歧视,立法惩治年龄歧视能够起到好的带头示范作用,是值得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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