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主持人陈耀忠犯猥亵罪被判刑
2月23日,台媒又曝大瓜!48岁的金钟奖得主陈耀忠因犯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引起网友热议。根据判决书指出,事情发生在2020年9月,陈耀忠猥亵的对象是其女儿的女性友人,让人三观尽毁。
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犯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陈耀忠明知道自己和被害人有辈分差距,不顾被害人的推拒,仍旧实施强吻等性侵行为。而在陈耀忠犯下罪行后,避重就轻,态度不佳,还想以和解来逃脱处罚,所以法院综合审理后以强制猥亵罪对其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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