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伪造事实骗取他人大额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
网友咨询:
2020年3月至11月间,宋亚宁伙同张宇虹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以帮助高价拍卖收藏品需交纳验资费用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罗某、姜某等11人人民币共计70余万元及第四套人民币收藏品等物品。其中宋亚宁参与的诈骗金额为73.8万元,张宇虹参与的诈骗金额为70.65万元。
宋亚宁、张宇虹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京张律师事务所姚树明律师解答:
宋亚宁、张宇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二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宋亚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其有立功表现,并予以从轻处罚。
姚树明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毕业于深圳大学经济系,河北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刑法学博士 经济师职称,投资项目分析师职称。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