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帮助消灭,伪造证据,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网友咨询:
2019年2月,何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后,通过辩护人王某多次对外传递消息。同年3月,彭晓楠按照何某对外传递的消息,伙同费某、何某2共同筹措现金人民币700万元放置于何某指定地点,以此伪造涉案款项未被动用的现场。后经王某传递消息,何某带领侦查人员到上述地点起获了钱款。同期,彭晓楠按照何某传递的消息,将何某的两部手机交给费某予以销毁,将何某藏匿的一袋档案材料交给赵某予以销毁。
2019年5月,为防止何某相关银行账户内的钱款被公安机关冻结,彭晓楠经与费某、万某商议,将何某等银行账户内7650万元以借款名义转至万某银行账户。后万某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
彭晓楠于2019年5月29日被抓获归案。
彭晓楠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疆合律师事务所于杰律师解答:
彭晓楠伙同他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明知相关钱款可能属于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又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其所犯两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
彭晓楠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羁押后,主动交代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主要犯罪事实,对其所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应以自首论;其还具有初犯、偶犯、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本院对其所犯两罪分别予以从轻处罚。
于杰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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