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盗窃他人电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我国盗窃的行为时有发生,法律对于盗窃行为的惩罚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法律对于盗窃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法律也在不断调整以加强对盗窃罪的惩罚力度。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也在不断出台,目的就是为了抑制盗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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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7日17时许,相建锋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星庄村北口农商银行门口盗窃高某租赁的众星牌电动自行车一辆及备用电池一组。当日,租车公司委托负责人韩阳阳通过GPS找到了相建锋及被盗车辆,后相建锋弃车逃离现场,韩阳阳报警。
2020年12月6日,相建锋经民警电话通知后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事实。经鉴定,涉案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共计价值人民币8450元。
2021年2月20日,相建锋家属代相建锋赔偿被害人高某人民币3500元,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高某对相建锋表示谅解。
相建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方亚律师事务所陈礼毅律师解答:
相建锋采用秘密盗窃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电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予以处罚。
相建锋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相建锋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
陈礼毅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陈礼毅律师,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陈礼毅律师擅长复杂的民商事诉讼业务、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纠纷、企业法律顾问,代理婚姻、合同、企业纠纷等案件,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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