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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到缅甸,回国途中被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2月1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偷越国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私自秘密出入国(边)境,或者在规定的地点,未经批准,以伪造证件或其他欺骗手段出入国(边)境。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边)境而故意进行偷越。

偷越国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私自秘密出入国(边)境,或者在规定的地点,未经批准,以伪造证件或其他欺骗手段出入国(边)境。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边)境而故意进行偷越。

网友咨询:

2020年3月份,谢某平、罗某忠、谢某萍三人商议通过偷渡的方式,出境到缅甸经营小吃店,并于当月以乘坐飞机、乘车、步行等方式,非法穿越国境线出境到缅甸,经营小吃店。2020年11月,因小吃店生意不景气,谢某平、罗某忠、谢某萍三人共同商议后,在缅甸境内以乘坐皮划艇的方式非法入境到中国云南,后被民警查获。

谢某平、罗某忠、谢某萍三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甘肃民申律师事务所张向中律师解答:

谢某平、罗某忠、谢某萍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结伙偷越国境往返中缅两国,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

谢某平、罗某忠、谢某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人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张向中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擅长专业:刑事辩护(如:故意伤害、贪污受贿、抢劫抢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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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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