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即将开庭
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案在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刘鑫提出上诉。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那么,民事诉讼上诉期限15天怎么计算呢?
上诉期15天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该案是2022年1月10日宣判并当天送达的判决书,所以从1月10日开始计算15天,截止到1月24日上诉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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