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酒后冲动伤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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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6日凌晨四时许,李某在宁化县城关某KTV喝酒,醉酒后由同伴送其回家,在美食城路口碰到正在等车的罗某等人。罗某看到李某,误以为是熟人,便站起来看了一下,李某随即打了罗某一巴掌,双方随后扭打在一起,李某继续殴打罗某,造成罗某三颗牙齿折断、鼻骨骨折的后果。经鉴定,李某为轻伤二级。李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成斌律师解答:
李某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李某有犯罪前科,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案后李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李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并当即支付了全部赔偿款26000元,且被害人对李某违法行为出具谅解书,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成斌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成斌律师,男,专业从事律师职业十余年,担任多家学校、综合性企业法律顾问。法律理论与实践功力深厚,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擅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办案风格严谨、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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