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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打架致人受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2020年6月22日9时许,德州市看守所七大队五监区503监室内在押人员袭某因琐事与同监室邓帅彪发生争执,后邓帅彪右手掌掴袭某面部致袭某右眼受伤失明,经鉴定袭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邓帅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湖南南琴律师事务所黄祺律师解答:

邓帅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邓帅彪依法应予惩处。

邓帅彪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邓帅彪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因邓帅彪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黄祺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黄祺律师,退役军人。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真诚豁达,致力于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研究和实践。参与过全国首例医告官“江凤林”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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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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