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持水果刀故意刺伤他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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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17时许,岳庆贺因劳资问题与被害人雷某产生纠纷,在青岛市城阳区对面茂鑫源宾馆门口处,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扎伤雷某头部、颈部、面部、腋窝及左上肢。经法医鉴定,雷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岳庆贺于2021年8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岳庆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梁殿武律师解答:
岳庆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岳庆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岳庆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梁殿武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梁殿武,对当事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执业理念;其具有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代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在合同纠纷、
公司法律事务和行政诉讼方面也有较深的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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