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用于赌博收款,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网友咨询:
自2019年11月份至2020年5月份期间,马宗青指使谭某、马某1、孟某、马某2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到金融部门办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信用卡14张,由马宗青收取转交他人使用。其中,马某2的工商银行银行卡(卡号6212********)、谭某的建行银行银行卡(卡号6217********)、马某1的工商银行银行卡(卡号6212********)被用于网络赌博平台收款账户。马宗青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甘肃王力律师事务所兰君律师解答:
马宗青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马宗青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属于数量较大,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论处。
马宗青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马宗青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马宗青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兰君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兰君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承高效的服务理念,得到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认可。权利需要维护,更需要以高效简洁的方式维护。每一份信任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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