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火烧杂草,却引燃周围大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属于放火行为,关键在于它是否危害公共安全,这便需要正确判断。首先,要将所有客观事实作为判断资料,如行为本身的危险性,对象物本身的性质、结构、价值,对象物周围的状况,对象物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行为时的气候、风力、气温等。其次,要根据客观的因果法则进行判断,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足以形成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状态。对于放火烧毁现在有人居住或者现有人在内的建筑物、矿井等对象的,一般均可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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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家振于3月14日14时许,在本村村前自家果蔬大棚内平整土地,因地里杂草太多,蒋家振遂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地里的杂草点燃,后因烟熏呛人锁门离开,导致周围其他三十七户村民的果蔬大棚被烧毁。
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烧毁的物品价值人民币共计521552.01元。蒋家振于3月14日在其家中被莱阳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蒋家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吴俏俊律师解答:
蒋家振在自家蔬菜大棚内点燃荒草,引起火灾,在明知火势较大的情况下,而且可能波及周围大棚,没有采取任何防火措施,放任火势继续蔓延,致他人财物达五十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持间接故意的态度,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蒋家振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吴俏俊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吴俏俊律师,法学专业毕业,已执业6年,办理过大量婚姻,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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