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未经许可非法采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采矿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3月16日期间,孙传军、于贵阳伙同张新海、庞茂江等人在沂南县铜井镇灵山村北,以为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建S229水稳和沥青拌合站项目平整场地为由,在此项目范围内和原沂南县铜井镇薛家庄村代恩传石料厂矿区内非法开采建筑用石灰岩矿石63117.98吨,涉案价值157.79万元。
2018年10月份至2019年5月份,隋德建伙同庞茂江、马军晔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沂南县岸堤镇罗圈峪村村东北矿山上的青石61017.83吨,涉案价值152.54万元。
几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甘肃王力律师事务所兰君律师解答:
孙传军、隋德建、于贵阳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采矿罪,均应依法惩处。
三人均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孙传军系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与本罪数罪并罚。
隋德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宣告缓刑。
兰君律师补充: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兰君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承高效的服务理念,得到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认可。权利需要维护,更需要以高效简洁的方式维护。每一份信任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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