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夫妻闹市区遗弃畸形儿未被起诉
1月11日,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遗弃婴儿案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该夫妻因不孕不育,试管产下一脑发育畸形婴儿,在超市旁将其遗弃。检方认为其主观恶性较小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那么,法律上规定的不予起诉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一般不予起诉的情形有三种:
1、法定不起诉。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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