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情侣分手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近日,霍尊前女友陈露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上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前,歌手霍尊与前女友陈露的纠纷引发社会关注,一些男女朋友在交往时,或许不太会计较金钱等方面的得失。那么分手时,哪些费用可以要回或收取?
如果赠与的财物只是为了表达情侣之间的爱意主动给付,或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
如果赠与的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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