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夜宵摊上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9月7日晚上,汪某、刘某等6人在岭北镇沿江街某烧烤店内吃夜宵,刘某驾车离开时意外撞上黄某停放在路边的小车,黄某的好友任某遂上前询问情况。汪某等人因以为任某与刘某发生争执,持钢管、竹签对黄某、任某等人实施殴打。被害人陈某在附近KTV唱歌后下楼正好遇见汪某等人,双方发生口角,汪某等人又对陈某再次实施殴打。经鉴定,陈某为轻伤二级,任某为轻微伤。
汪某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赵金舒律师解答:
汪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汪某在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赵金舒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赵金舒律师为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理论功底深厚,诉讼经验丰富,擅长处理金融借款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先后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取得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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