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李佳琦声音商标为何被驳回
近日,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 OH MY GOD,买它买它!”发生变更,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其申请于今年3月,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信息显示,该声音商标是李佳琦直播时以人声念出“Oh my god,买它买它”,语速较快,音调较高。这是李佳琦方面申请该商标第二次被驳回。那么为何会驳回呢?
该声音商标申请之所以连着两次被驳回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显著性问题,“买它买它”可以算是销售行为的通用词汇,带货主播做销售或者直播的时候,可能都会用到,因此这个商标并不能体现出是李佳琦独有的。
第二个是宗教性问题,god是宗教词汇,很可能会被认为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不得将宗教词汇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的情况。如果申请为商标,可能会伤害宗教感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所以,对其声音商标的申请进行了驳回。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