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持刀先后捅刺3人,致三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网友咨询:
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9年7月,张某怀孕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快,随后矛盾不断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某与张某争吵后离家在外租房居住。2021年1月9日,邹某的父母为与儿子一起过春节及看望孙女,从外省来到成都。次日,邹某与其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某父母张志军、姚某某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先后捅刺邹某三人,致邹某及其母亲当场死亡。邹某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张志军作案后通知张某拨打110报警、120急救。民警接报后从现场将张志军带走调查。张志军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齐佳兴律师解答:
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齐佳兴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齐律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擅长行政诉讼,房地产诉讼纠纷,合同纠纷及公司诉讼。曾参与国内知名药企的上市项目及多家企业的不良资产处置,从业至今参与办理案件上百件,处理了数十起集体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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