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持刀砍伤他人身体要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持刀砍伤他人身体要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友咨询:

10月23日9时许,申时云到杨某位于南安市的租房,欲讨回其在与杨某谈恋爱期间给杨某的钱。因杨某无法满足申时云的要求,申时云手持菜刀割伤杨某的脖子,杨某反抗并将申时云手中的菜刀甩到一楼,申时云仍继续与杨某在地上拉扯,后杨某的房东黄某闻声赶到现场制止,申时云遂离开租房。随后,申时云在该租房附近拨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后被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南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杨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申时云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黑龙江方帷律师事务所王德良律师解答:

申时云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故意砍伤他人身体要害部位,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申时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申时云案发后主动投案,但归案后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王德良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专业法学硕士,从事律师法律行业七年,法律面前无小事是我的职业信条。用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准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每一个当事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刑事责任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7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