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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活琐事心生杀意,没有成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友咨询:

袁从芬与邓某系情人关系。8月8日14时许,袁从芬因生活琐事对邓某不满,在合江县××镇××栋××单元××号邓某的家中,趁邓某在卧室睡午觉之机,持菜刀向邓某的头部、背部等部位连砍数刀,后因邓某醒来反抗,袁从芬便逃离现场。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邓某伤情有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右肱骨髁上骨折、右第4掌骨骨折等,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袁从芬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袁从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刘承涛律师解答:

袁从芬故意杀人致一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已经着手实施杀人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系犯罪未遂,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袁从芬因其故意杀人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刘承涛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刘承涛律师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自二000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律所合伙人。执业理念:受君之托,忠君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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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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