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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宅基地矛盾持刀砍伤他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放火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造成多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实施一个故意放火行为,造成多种结果(致人死亡、重伤,造成财产损失等)的,只认定为一个放火罪。

放火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造成多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实施一个故意放火行为,造成多种结果(致人死亡、重伤,造成财产损失等)的,只认定为一个放火罪。

网友咨询:

李振德因宅基地问题与后邻王某和李建章两家素有矛盾纠纷。8月3日6时左右,李振德想起双方的宅基地矛盾,为泄愤到原液压机械厂院内,持半米多长的铡刀追砍张某、王某,将张某右颌面部近下颌角处砍出一长约4.4cm裂伤,深及骨膜,下颌骨骨质断裂,枕顶部砍出一长约3.0cm的裂伤,深及骨膜,左手大鱼际砍出3.5cm裂伤,左手小指外侧砍出2.0cm裂伤,后背砍出14.0cm斜向划伤;造成王某右眼角外侧挫伤。后被告人李振德追砍王某、张某时,王某、张某一东一西跑出院子,李振德未追上二人便骑摩托车离开。李振德骑摩托车回家后,看到李建章儿媳齐凤英的女儿李某1停放在自家门口车牌号为鲁C8××××北京现代牌汽车,为报复李建章,李振德泼洒汽油点燃将该车烧毁。被烧毁车辆北侧紧挨齐凤英家和李某2家的住房,南侧约两米半处系邻居后墙上离地面2.55米位置处安装有东西走向的正在使用中的天然气管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外伤致下颌骨骨折,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王某伤情构成轻微伤。李振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申婷婷律师解答:

李振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振德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致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李振德犯故意杀人罪,属于犯罪未遂,且具有自首情节,综合考虑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李振德犯放火罪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

申婷婷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检察官,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研究委员会委员,在企业及其高管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合规方面有丰富的诉讼及实务经验。同时,细致耐心、法律功底扎实,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方面均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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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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