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持刀使用暴力被害人,中途停止迫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网友咨询:
饶咸向与袁某某同居生活,6月1日2时许,在乌鲁木齐市饶咸向租房内,饶咸向因琐事与袁某某发生争执。后饶咸向持菜刀朝袁某某的头部、颈部、两臂等身体多处连砍数刀,后又持菜刀将自己脖颈处划伤意欲自杀。自杀未成后饶咸向敲开房东於某某房门请求其报警,并将袁某某抱下楼在大院门口等待救援,於某某报警后饶咸向被抓获,饶咸向与袁某某均被送至医院抢救。经鉴定,被害人袁某某损伤程度属重伤,其左眼、双手均评定为八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饶咸向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甘肃政剑律师事务所周鹏律师解答:
饶咸向因生活琐事不能正确处理,持刀使用暴力砍击被害人袁某某致命部位数刀,致袁某某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饶咸向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到邻居家求救要求报警,后又将被害人抱至楼下等待警察和救援,有效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其放弃继续犯罪出于自愿而非其意志以外原因导致不能得逞,构成犯罪中止。饶咸向犯罪后要求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警察,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
周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17年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与金融学双学士,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擅长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建筑工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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