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抑郁症患者夺人性命,精神疾病是否能成为免死金牌?

抑郁症患者夺人性命,精神疾病是否能成为免死金牌?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川一95后母亲夏雯(化名),因抑郁症发作,竟在吃饭间,掐死了3岁的儿子。日前,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夏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那么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是否能成为免死金牌呢?

抑郁症这种疾病的确对一个人的人格具有极大程度的扭曲作用,故意杀人虽然天理不容,但很有可能并非出自精神病人的本意。

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对他的判罚我认为是比较公正的,既考虑到对性成分的惩罚和制裁,又酌情兼顾到精神疾病造成其行为失控的事实。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2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