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男子花14万为女友买车分手索车遭拒,男子为女友买车的行为是否属于赠与
四川南充一男子花14万为女友买车,分手后索车遭拒起诉对方,近日法院判决驳回男子诉请。
是不是赠与行为,要看给付车辆的目的是什么,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表达感情给付的财物不是明确抱着结婚为目的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彩礼,而是一般赠与。
本案中,男子系基于尽快与女方建立恋爱关系而作出的赠与意思表示,此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该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赠与已经生效,并且车辆登记在前女友的名下,所以,该男子为女友买车的行为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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