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父亲口头遗嘱把房子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民订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仅由被继承人的一个意思表示即可,无需得到继承人或其他人的同意。口头遗嘱形式要求。遗嘱要想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要没有瑕疵。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只能是无利害关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人应将遗嘱人口述下来的遗嘱记录下来,并由记录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无法当场记录的,应当事后追忆、补录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并与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
2.订立前提是当事人处于危急情况,包括当事人处于生命垂危状态、发生让人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天灾人祸状态或者是人命关天的战争状态等; 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恢复了采用其他方式立遗嘱的能力,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网友表示:
儿女都健在都养老的情况下,爷爷把一部份财产留给孙子就是制造矛盾,万万不可取。
夫妻俩独自在外面生活,婆婆帮忙付了部分首付,我们俩哼哧哼哧就的还贷,装修,老公家还有个弟弟,婆婆买好房装修好买好家具,啥都弄好给老二。婆婆觉得心里上亏欠我们,说自己的老房子留给我们,结果老二生了孙子,我家生了孙女,老二整天在婆婆耳朵跟前吹风,老房子留给孙子,婆婆看着我俩老实上班挣钱,老二整日混日子,没希望,也想把老房子留给孙子,再不跟我们提房子的事情了,嗨,复杂的心情。
我觉得女儿和儿子一样一人一半负责父母的养老问题的话,应该给女儿一半,但是如果是农村老思想,养老都是儿子的,就不应该给她,我也是女儿,出多少力,拿多少钱,没毛病。
在手机普及,当时立口头遗嘱时,用手机录下来,另一人重复一下遗嘱内容,确认。这样做绝对法律认可遗嘱。
办法就是,按法定继承分给那女儿应得的的,就是父亲遗产是房子的50%,有弟弟,女儿,母亲三人平分,就是说女儿只有17%的份额,就是剩下的全部给孙子,包括大的那一套。这个是可以操作而且合理的。
人活着时对父母不管不顾不知孝顺,没想着姊妹团结让辛苦了一辈子的父母安度晚年,不求让他们享多大的福只求别让他们生气遭罪就好。至于死后烧香磕头又有啥用?
最简单也是最稳妥的办法,既然老人想把遗产留给子女,对子女放心。在自己还能自由活动的时候,就把房子卖给子女。想怎么分配就怎么卖,这样经济上也不受损失,也省去了很多乱七八糟的程序。
小城媳妇就是宗妇,一年到头要烧各种香,生的孩子也必须跟男方姓,外嫁女连回娘家扫墓都没空,大城市才有男女平等,因为财产太多了。
活好才是硬道理。儿女应共同养老,共同享受才产,谁付出的多谁多得,做老人的不可太偏心,过早公布遗产,是生前的错误决定,制造家庭矛盾,不损倡。
中国几年的宗族思想,单单是养老?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作为后人继承多点并不过份。更何况有口头遗嘱?
首先应该对房屋产财的确认,这房屋应该是父母的财产。如果父母对继承人没异议,姐姐又何权反对?
每个人都应该做到对生他的和他生的负责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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