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政策法规 >> 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作为近年来影响力最大的正当防卫案件之一的“丽江反杀案”,迎来最新进展:近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赔偿决定,决定赔偿该案当事人唐雪18万余元。2021年5月21日,唐雪委托律师向永胜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余万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余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6.1万元。那么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依法应当赔偿的,一般可同时认定致人精神损害;无罪或者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六个月以上,或者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等情形,可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认定精神损害有违公序良俗的,可不认定存在精神损害,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可酌情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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