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捡到钱不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在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捡到一些钱,拾金不昧是中国文化的传统美德,那么捡到钱之后不还,是否会构成犯法?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杨某在路上拾到一个红色包裹,里面有现金两万元,还有很多首饰。发现周围没人,便据为己有。过了几天,失主通过监控找到了杨某,要求杨某归还遗失的两万块钱。如果杨某不归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余婷婷律师解答:
杨某拾得两万元,其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拒不归还失主,其行为已经属于侵占罪。将按照侵占罪的罪名受到刑法的处罚?
余婷婷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公民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得到的钱财财物,都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而导致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利益。
拾取到他人钱财物品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利追偿。钱财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了侵占罪。
恶意占有遗失物或者将别人代理保存的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并且拒不退还,必要时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六十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百六十一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余婷婷律师,朝阳律协女工委委员,北京多元调解促进会调解员,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注重办案技巧,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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