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重庆女子借款20余万元给男友,该女子是否可以要求男友返还给款项?
永川区的易女士,最近遇上了麻烦事,多家银行催着她还款,否则就会拿着她的房屋去拍卖来抵款,原来是她在和男友交往时借款20余万元给男友,不仅贷款还借了亲戚朋友的钱给他,如今却要不回来了。
关于在谈恋爱期间用来表示对对方的爱或者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对方事业的支持而转账给对方的钱,分手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回来的问题,像这种只有转账凭证而没有借据的情况下,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男友提出否认民间借贷关系抗辩的情况下,该女子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比如双方的通话内容或聊天记录中是否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比如男友是否以利息支付的方式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向其支付等额的款项、人证等。
相应的,如果男友告认为这笔钱是赠与,也需要提供抗辩的证据,证明这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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