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王炳玉律师:员工主动要求不缴纳社保,公司同意后风险大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员工主动要求不缴纳社保,公司同意后风险大吗?
网友咨询:
我们公司来了个新员工,因为有其他公司在给他缴纳社保,就不想让我们再缴纳了,想让我们把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直接以现金方式给他,就向公司申请不缴纳社保,老板打算同意并让该员工签署一份放弃缴纳社保申请书,想问一下这样操作可行吗,公司风险大不大?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王炳玉律师解答: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不能简单通过双方协议约定的方式而随意免除,任何有关不缴纳社保、少缴纳社保的约定都存在被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王炳玉律师解析: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主流裁判观点认为,如果系因员工申请不缴纳社会保险,则其再因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辞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因此用人单位需注意保留好员工申请公司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据材料,如用人单位将相应社保以补贴形式随工资发给员工,一定要注意将该补贴从工资中分离出来,明确补贴金额,并与员工书面明确如员工后续再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因社保事宜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返还相应补贴。
王炳玉律师: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苏州市吴中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苏州市侨商会副会长、苏州市优秀律师、江苏省优秀党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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