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关于未成年人的遗产继承权,法定代理人能否放弃?
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那么法定代理人能扶代替未成年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呢?
网友咨询:
王某的父母在王某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王某的叔叔就成为了王某的监护人。王某的祖父去世了,王某按法定顺序参与继承,由王某的叔叔代为行使继承权。王某的叔叔可以代王某放弃继承权吗?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白昕律师解答: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因此,本案中王某的叔叔作为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王某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 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 监护人不得干涉。
白昕律师解析:
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以上规定,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因此,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即“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对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具体情形,我国法律还未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中有关做法,生活中的以下情形可以视为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
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财产的情形;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财产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自身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款,需要处分未成年人财产的情形。
白昕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文体与福利委员会委员,高效承办了大量的诉讼与仲裁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防控法律风险和解决法律纠纷方面拥有精湛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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