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行政诉讼 >>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保释吗?
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个时候行为人认为“进局子”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想要保释,但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案件,可以保释吗?
网友咨询:
我一朋友是开收购站的,前段时间收了30来斤细电缆线被自然科的给逮住了,被行政拘留10天,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把我那朋友保释出来吗?那么像这种情况服刑10天后,那个头还可以再续刑吗?
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卜寿丰律师解答:
生活中所说的保释是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制度仅适用于刑事案件,因此行政拘留中不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不可以保释。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不存在刑期的说法,执行完毕10天的行政拘留即可回家,不存在延长拘留期限的说法。刑事案件中延长拘留期限是为了调查案件事实,行政案件中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即已经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认定且已经做出了处罚,不存在延长拘留的基础条件,因此行政案件中不会延长拘留。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卜寿丰律师解析: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对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4)适用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卜寿丰律师自1993年5月开始执业,长期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多,擅长合同纠纷、房地产、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案件,刑事案件做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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