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政策法规 >> 古董买卖行为,是否合法?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文物种类丰富而繁多,不仅有博物馆等官方文物保护组织,还有很多民间收藏家,那么买卖古董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网友咨询:
买卖古董,这种行为合法吗?
金研律师事务所任瑞萍律师解答:
除了法律禁止买卖的文物,其他古董交易不犯法。法律禁止交易的文物:
1、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2、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4、来源不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任瑞萍律师解析:
为了防止文物流失,除了法律禁止交易的文物外,对于外国人交易文物以及文物出境也做了一定限制:
1、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2、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3、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第六十条规定,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是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任瑞萍律师2008年开始执业,曾任多家保险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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