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南京新街口胖大哥去世是谣言,网络谣言所构成犯罪需追刑事责任么
5月29日,江苏南京,一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网友爆料一男子驾驶白色轿车将前妻撞倒在地,热心市民阻拦无果后,男子再次碾轧该女子。
男子被群众围堵,其中一身形较胖男子被其用刀刺伤,另有多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5月30日,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抓获,经初步调查吉某某因感情纠纷行凶。犯罪嫌疑人、其前妻及其他6名受伤群众已送医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