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这两种可以同时申请吗?
我国为了解决公民售房困难的问题,推出了共有产权房屋的试点工作,共有产权房屋是指购房者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归购房者和政府所有的房屋,那么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这两种可以同时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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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这两种可以同时申请吗?
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解答:
不可以同时申请,申请人在申请共有产权房时,如果有公租房、公有售房的,在申请成功后要腾退所租住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包括:第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第二,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第三,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
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解析: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各地具体政策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间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王亮律师执业十余年来,始终秉承“相识是缘,诚信是德”的理念,以努力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解答咨询数万人次,代理案件千余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经验和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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