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时,如何处理失联的债务人?
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讨债时,如何处理失联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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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时,如何处理失联的债务人?
广西千剑律师事务所曾晓燕律师解答:
债务人欠钱不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西千剑律师事务所曾晓燕律师解析:
防止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诚信观念,营造出欠债不还可耻的社会氛围,用社会舆论敦促欠债者按期偿还债务。
2、加强对公民的投资风险教育和法制教育,树立风险意识。相关新闻媒体应通过主动宣传,向广大公民宣传民间借贷的风险,执法机关也要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公民的风险意识。
3、加大对恶意欠债者的处罚力度,对于那些采用欺骗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借款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建立社会信用机制,将恶意欠债者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管理,实现与金融机构、工商、税务、房地产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有效利用。
第一专业会计,第二专业法学,具有会计、法律、拍卖、保险公估等多种跨领域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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