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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内容?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3月0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上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是高层或者多层建筑物产生,并在一栋建筑物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后出现的物权种类。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内容?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上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是高层或者多层建筑物产生,并在一栋建筑物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后出现的物权种类。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内容?

网友咨询: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魏敏华律师解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魏敏华律师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成员权)三个部分组成。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权力的组合,而是一个独立、统一、整体的权利。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拥有了专有权就必然拥有共有权、管理权。

魏敏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办理数百件案件的丰富办案经验,以认真的态度面对每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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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有哪些基本内容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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