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纠纷中,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房屋买卖纠纷中,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纠纷中,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福建亚恩律师事务所林云峰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福建亚恩律师事务所林云峰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
专注律师工作二十年,更专业更高效,促进每一个案件获得公平和正义!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