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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保护发包人、 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那么建筑工程中,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合法吗?
网友咨询:
建筑工程中,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合法吗?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郭世吉律师解答: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是无效的,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
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郭世吉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况,而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合同将导致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 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虽然通过合同约定甚至通过签订相关的三方协议而免除了总承包人履行分包工程付款的义务,但是合同条款内没有对总承包人自行分包的分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的有关合同权责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郭世吉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的办案经验,长期致力于民商事领域法律研究,谙熟民事纠纷领域法律实务操作。专注承办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婚姻家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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