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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建筑工程1个月前

¥10.00

你好李律师:
我的情况是:我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四月在个人建筑老板那做放线工作,因为我们在2017年十一下旬进入冬季无法施工,工程在次年四月开工,但老板四月份没有通知我去开工干活,并且欠我2017年10月至十一月份一个月的工资(其他时间在家休息).我在没有去干活的2018年四月份就开始要工资,老板以各种拖欠不给,
我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我申请劳动仲裁还在有效时期吗?我的劳动仲裁时期符合你说“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一条吗??
我该怎么做,我手里就有干活时的图纸和施工记录,没有其他证据了、?

2位律师回复

李艳梅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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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卉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金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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