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连带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的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那么连带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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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宋凯律师解答:
连带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宋凯律师解析: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致害人共同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各个致害人的过错和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赔偿责任。教唆或者帮助造成损害的人,应以共同致害人对待,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部分共同致害人无力赔偿的,由其他共同致害人负连带责任。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宋凯律师,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华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宋凯律师在代理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已经成功代理了数十起各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审理效果,并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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